2012年10月31日,欧盟想WTO秘书处发布了通报,拟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的条例草案,拟在消费品中禁止多环芳烃(PAH)。该条例拟在2013年底生效,而对于PAH的禁令拟于2015年生效。其内容为:
针对第50项的第2列,拟增加第5,6,7点:
5.若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和直接接触,且其含有列表的PAHs的量超过了1 mg/kg(占该部件的质量百分比为0.0001%),则产品不得投放市场供公众使用。产品包括:
包含活动玩具在内的玩具,如秋千和儿童护理产品;
运动设备,如自行车,高尔夫球杆
家用器具,手推车,助行架;
家用工具;
衣物,鞋类,手套和运动服;
皮带,手腕带,面具,头带。
6.第5点的限制要求将在条例生效后两年生效;
7.在(插入时间,该时间为条例实施后6年),委员会将依据科技信息(包括产品中的PAHs的迁移)和替代PAHs的可能性,会对第5点的限量进行审核,可能的话,将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