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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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贵单位的
t质量 r环境 r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r被注销或撤销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
r拒绝配合认证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或者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r出现重大的产品或服务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经执法监管部门确认是获证组织违规造成的;质量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抽查不合格等情况,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r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列入质量信用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
r拒绝接受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
r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t暂停认证证书的期限已满但导致暂停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或纠正的(包括持有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已经过期失效但申请未获批准的);
r没有运行管理体系或者已不具备运行条件的;
r不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认证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或者认证机构已要求其纠正但超过6个月仍未纠正的。
r获证组织体系或体系覆盖的产品不符合认证依据或相关产品标准要求,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r获证组织不再生产体系覆盖内产品的;
r获证组织已经转换到其他认证机构或明确表示转换到其他认证机构,不再保持WSCT认证证书的;
r获证组织对相关方重大投诉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
r获证组织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
r获证组织申请撤销认证证书的;
r因未缴纳监督审核费而暂停认证证书,三个月后仍不按合同要求缴费;
r其它(如,认证标准发生变化获证方不愿或不能保证符合新的要求等)。
请贵单位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机构于 2019 年 04 月 23 日频发,编号为 34019Q00023R0M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并于 2020 年 07 月 31 日前将认证证书送/寄我公司,所有带有认证标志的物品请立即销毁。
对已被撤销的证书及带有认证标志的物品,我们将保留追缴的权利。
本公司将撤销证书相关信息上报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认可协会以及相关认证认可监管部门。
本决定自
2020 年 07 月 23 日起生效。
联系人: 陈婷 电话:13620937659 传真:0755-86376605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路宝石科技园A栋1-3F
邮编:
特此通知。
总经理/授权人:
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07 月 22 日
确认回执:
本组织确认收到、知晓并遵守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认证证书撤销通知书》的全部内容。 (公章) |